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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,按照中山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(2022年修订)第十三条,如果是与从事的专业一致或相近的,按实际学时数计算专业科目学时42学分;与从事专业不对口的,按实际学时数计算个人选修科目学时18学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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