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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新学分管理办法,继续教育培训分为公需科目、专业科目、选修科目三种类型,它们的培训途径如下:
1、公需科目: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上学习并登记学分;
2、选修科目:主要包括校本培训和个人学分申报项目;
3、专业科目:随选随学、专家讲座、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的各类专项培训、市教体局各科室举办的培训、(省级以上)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的培训、学历培训、部分的学分申报项目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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